一早看到這個演講,
腦袋頓時清新了起來。
星期六, 12月 18, 2010
星期日, 12月 05, 2010
自由發揮-歡迎光臨 mv (官方正式HD版本)
第一次看到這個團,是在某一個晚上的師大夜市公園旁。
兩個年輕人,站在小發財上就唱了起來。
唱的就是這首歌。
看到條子來了,發財車開走,
他們還繼續唱(應該不是設計過的橋段)。
非常有趣。
讓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我想到,
20年前做大學生時,所期望的不就是台灣社會能有像這樣無窮的藝術表演創造能力?!
所以那天晚上心情很好。
兩個年輕人,站在小發財上就唱了起來。
唱的就是這首歌。
看到條子來了,發財車開走,
他們還繼續唱(應該不是設計過的橋段)。
非常有趣。
讓我的印象非常深刻。
我想到,
20年前做大學生時,所期望的不就是台灣社會能有像這樣無窮的藝術表演創造能力?!
所以那天晚上心情很好。
星期五, 3月 19, 2010
星期六, 9月 13, 2008
C'est la vie 電影講座—〈海角七号〉與說故事的能力
就如同我之前所言,我要去電影院看〈海角七号〉。於是,在830遊行完之後,我們一家三口就驅車趕往信義華納威秀(沒想到因之前某次競賽所得來的兩張電影院優待券,竟然還真的派得上用場),希望能看到晚上6點多的那一場。我當時的想法是,就算這部片再怎麼賣座,以過往的經驗來看,國片到上映後的第二個星期,應該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在看了。結果,竟然只剩下最後面邊邊角角的座位,而且我們還得被迫妻離子散,這我當然不願;想說下一場8點多的應該會比較好吧?﹗竟然也只剩下倒數第二排才有位置,所以,當天當然是敗興而歸。但是這也顯露出這部電影應該會大賣的跡象。
終於,我利用我工作時間自由的好處,在之後的星期二下午4點多,在同一個戲院,我們三人一同實踐了這個自我約定。
看完了這部片,我很高興它沒讓我失望。
只不過,對照到最近輿論上對這部片評論的大推崇,我倒認為,這樣的推崇比較像是一個一直都找不到像樣餐廳的饕客,因為偶然發現了一間還有點像樣的餐廳,產生了『高反差滿足心理』之後,所做出來的動作。
如果把這部片當作是一間店,那它的詼諧逗趣與素材親切,是讓剛踏進去的客人被吸引的賣點;其實,讓我感到驚豔的,反而是由幾封一直沒寄到女主人手上的信所表達出如詩一般的情感陳述,以及令人念念不忘的電影配樂。
更值得一提的,是這部片的『故事性』。
就像這部片的導演魏德聖在某一次的專訪之中曾經表示:「……但當大家不再單純用影像思考,而能用講故事的邏輯來看待時,國片就回到了常民文化。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能不能說出一個好故事,……」對﹗就是『說好一個故事』這個要素,使得這樣的國片會有市場性,因為有人要看。
海角七号已經開始往『說好一個故事』的方向努力;雖然,嚴格說起來,距離『說好一個故事』還有點距離,但是,跟大家印象裡的國片已經是0分跟70分的差別了。
我一直都認為,一個大家都覺得好看的電影,基本上一定是一個說得很好的故事。
一個『說得好的故事』包含了兩個元素:第一個元素,是要有『會說故事的人』。台灣片連自己人都不愛看的最大原因,就是在於,導演說故事的能力很差。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台灣所謂的名導演都喜歡『用鏡頭說故事』,側重的是意象與暗喻,但是,因為藝術性太高故事性太少,使得大多數的人根本沒辦法用鏡頭看懂故事。
第二個元素,是故事的題材是否能與觀眾的生活經驗或人性上產生共鳴。其實,早期的國片導演,排除掉電影裡所謂的『教忠教孝』的黨國色彩來看,講故事的能力都非常好。
但是,慢慢地,因為故事題材的侷限性,那些會講故事的導演所導的片的題材跟台灣社會沒有直接關係,慢慢地不被觀眾所接受;另一方面,在當時還是戒嚴體制下,因為政治力的阻止,整個文化市場上還不能容許採用太多與我們生長的這塊土地有關的素材。所以,一方面,就衍生出一些故事敘述不僅毫無邏輯而且題材也是莫名其妙的所謂「搞笑片」,另一方面,就發展出一種是故事本身不複雜,但注重導演拍攝手法的國際級藝術性電影,一種是把故事題材侷限在某一些刻板印象的電影:說到都會男女,就是講彼此的心情;說到台灣農村,就一定是傻楞與悲苦。
這幾年,那些賣座不太好的國片所選取的的素材,跟我們一般人的生活經驗更有很大的差距,讓人覺得那些片是電影圈的文化人拍給自己圈內人看爽的。舉個例子來說,我沒任何的性別歧視,看到這幾年國片拍的素材,跟怎麼老是繞著同性戀議題打轉,也令我很不解。
還有,導演本身生命經驗與人生的歷練,也左右了說故事的能力與跟觀眾互動的程度。其實,這幾年,有些年輕導演嘗試要走出新的路線與用更廣的題材,也做了很多努力。只不過,或許是因為個人生命的厚度不夠,所拍出來的電影故事,看起來就是假假的。
要求〈海角七号〉能帶動國片的復興,這個期望或許太高;但是它提醒大家『說好一個故事』對國片有多麼重要;就這件事所顯示出的重要性,老早就遠遠超過它本身所獲得的獎項與藝術肯定。
期望能看到更多會說故事的導演來拍國片,也希望他們說的故事題材不會老是來自那些所謂的台北文化菁英觀點,而能實際地反應出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民眾的情感跟價值。
到那個時候,應該就不會有『如何拯救國片』這類讓人感到無力的問題了。
賣錢的電影,不一定是經典電影;不過,真正的經典電影,絕對是賣錢的電影。
星期三, 8月 27, 2008
C'est la vie 電影講座 - 海角七号 - Cape No. 7
本片介紹 (請點按本片介紹)
有一位很挑剔的朋友說這部片不錯。
一早起來,
偶然看到了網路上面的本片片段,
覺得,
好久沒看到這樣的國片。
應該不錯看,
我打算去電影院,
看這部片。
好片都值得支持,不論是不是國片。
只是,支持拍得好的國片,還多了一種做善事的成就感。
星期四, 5月 15, 2008
Mon boulot 保險支部—國民年金的時代來囉!
生活裡有一些事跟我們沒啥關係 ( 例如 : 誰露個奶頭或誰的內褲走光之類的新聞 ) ,媒體天天都在報導 ; 但是,跟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重大事件,我們的無冕王卻連提一下也不見得有多大的興趣。舉個例子來說,今年的十月一日將會發生一件跟我們每一個人,包括我們的後代子孫,都有重大關係的歷史性大事,遺憾的是,截至目前為止,也不見有哪個媒體認真作過相關的報導與分析。
這件重要的大事就是 : 國民年金要正式上路了 !
雖說媒體腦殘,但也還是偶爾會不知不覺地作到跟這件事沾一點邊的新聞。根據報載:「……單是上月份,就有兩萬三千人請領走兩百六十億元的老年給付,比去年同期暴增一倍,也創單月歷史新高。……」凍鴿先在此作個說明,文中提到的「老年給付」就是指勞保的老年給付。應該有人會問:勞保的老年給付跟國民年金又有什麼關係呢?
近來一直被問到有關國民年金的一些事,我認為,透過有條理的說明,一定比「問一句答一句」的方式更有解釋力。
歸納之前我被問到的種種問題,簡單地來說就是:一、)已有勞保退休金申請資格的人,該不該在今年的十月一日前,先申請老年給付?二、)「老農津貼」在國民年金實施後,還會不會繼續存在?三、)「老人年金」在國民年金實施後,還會不會繼續存在?
先回答二、)跟三、)的問題。答案是:「不會繼續存在 ! 」
理由是,先依法來說,根據「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 (「老人年金」的法源 ) 第十四條明文規定:「本條例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91年1月1日起,至國民年金開辦前一日止……」所以,非常清楚的是,「老人年金」在國民年金實施後,就不會再發放了。同樣的事實也發生在「老農津貼」。雖然,我們在老農津貼的法源--「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裡,的確無法像在「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裡可以發現明文的規定。不過,在國民年金法的第三十一條條文的最後一行,卻也以明文表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於本法施行後,不再適用。」所以,不繼續發放「老農津貼」的理由,自是十分明顯。
但也不用擔心拿不到「老農津貼」或「老人年金」--在國民年金實施後,雖然這些錢就不再發放 ; 但是,原來就在領這些錢的長輩,還是可以拿到跟原來數目一模一樣的錢,差別只不過是把原來的名稱改為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加「差額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或者「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罷了。
在回答一、)的問題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為何要有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其實是『國民年金保險制度』裡的最後一環,在這之前已有公教人員保險(含原公務人員保險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勞工保險及軍人保險,這三種保險提供了部分國民的退休金來源。然而,在這三部分以外的大部分國民,到目前為止,卻沒有任何的退休金制度的保障,這是件相當不公平的事。所以,國民年金的實施對象,就是除了以上所指的三大族群之外的所有國民。推動這個制度的目的,就是達成全民皆有退休金保障的願景。
綜上所言,國民年金跟剛剛所提到的三大保險顯然是同時並列存在的,也就是所謂的『業務分立』(各保險體系之間業務財務獨立)原則。另外,因為在老年給付的方式上,各制度目前彼此仍存有差異性,所以,也將採取所謂的『內涵整合』的原則,將這些制度的老年給付,無論在給付方式、保障水準、保險費……都調整成一致,這就是政府在國民年金制度實施之後所要努力的目標。這也就是為什麼行政院會將所謂的「勞保給付改採年金制之修正草案」於97年2月15日送立法院審查,同時,勞委會也希望十月前可完成修法,讓勞保年金在十月上路。這件事,就是引起勞保的老年給付提領風潮的主要原因,也跟一、)的問題有著密切的關聯。
要再進一步說明的是,有資格參加國民年金的,當然必須不是上述三大保險的加保者。也就是說,在今年十月一日以後,還參加上述三種保險的民眾,不可能有機會納入國民年金的制度之中;換句話說,要想參加國民年金,就必須在今年十月一日之前,讓自己完全脫離上面提到的那三種保險。
而根據「國民年金法」第二章第七條:「未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二、本法施行前,除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外,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所以,在今年十月一日以前辦理勞保退休的民眾,只要年紀未滿六十五歲,在拿了一整筆的勞保老年給付後,又可以再加入「國民年金」制度,在六十五歲後,再領每月至少三千元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在這個因利勢導的前提下,加上台灣民眾還是喜歡把錢整筆領回自由運用的理財觀念,勞保年金化的消息與動作,就增加了決定提早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人數,同時也加速他們提領的動作。
不過,在今年十月一日之前還沒有資格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民眾,就不用想太多了。他們只能在放棄勞保資格(還不是說要放棄就可以放棄的呢﹗)加入「國民年金」制度,與保有勞保資格無法加入「國民年金」制度,這兩種狀況作個選擇。
另外,上面所提到,原來預期再過幾年就可以領到「老農津貼」或「老人年金」的民眾,跟在今年十月一日之前就滿六十五歲的民眾的差別有二:1.)雖然還是可以拿到原來的錢(以不同的名目給付),但是在以前的「老農津貼」或「老人年金」的制度裡,民眾都不用付到半毛錢(因為是由政府編列預算來支應的);現在那些還沒滿六十五歲的民眾,在加入「國民年金」制度後到滿六十五歲的這段期間,他們必須(排除一些特殊狀況之外)要付若干保險費。2.)在以前的「老人年金」的制度裡,民眾不管何時領勞保老年給付,只要年齡滿六十五歲還是可以領老人年金,現在則是要看狀況而定(只有在六十五歲之前請領老人年金給付的民眾才有可能再領取)。
最後,我想來談談幾個大家會忽略的議題。
首先,先來談談「勞保年金化」這件事,是否真的如一般坊間所傳那麼不好?一般認為,那些能夠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又能參加「國民年金」制度的民眾,可算是這次推動「國民年金」制度下的最大“獲利者”。雖然,勞保局近來也推出說帖,陳述「勞保年金化」的好處;但是,就如同我之前曾經提到的,台灣人在理財時,不喜歡錢被綁死,喜歡一鳥在手勝於十鳥在林的財產支配感;所以,大多數的人根本聽不進勞保局的說法;即使,在一些前提之下,勞保局指出『「勞保年金化」的所得總額會比一次領取的老年給付來得多』是件事實。
另外,從退休金的功用上來看,一次提領的方式,對退休生活來說,的確未必是件好事-在全民瘋股的年代,有多少老人家在股市萬點腰斬時,賠得傾家蕩產;現在,則又有多少老人,或被美色、或被恐嚇、或被利誘,被詐騙集團騙得變成兩手空空。而這些老人又該如何面對繼續下去的生活呢?在這個角度觀之,「年金化」給付退休金的方式,才真正是對老年人好的制度,能讓退休生活無憂無慮。舉個例子來說:向法院申請的假扣押,是無法對商業年金險已經開始領取年金的現有餘額,發生任何法律作用的;所以老年時的退休生活,絕對有一筆定期固定給付的資金可滿足生活所需。
最後,我也必須提醒,不要只把焦點放在勞保的老年給付上,趕忙申請退休,而忘記勞保還有傷、病、死、殘等保障功能;一定要避免掛一漏萬的窘境。
唯有面面俱到的思維,才是生存的王道!
星期四, 3月 20, 2008
Pourquoi pas 個人觀察站 —「飲鴆止渴」還是「冒死尋水」(下)
能夠說向中國傾斜這樣的決定是「飲鴆止渴」的理由,應該是源自因國與國之間扞格所衍生出的問題。
「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互為敵對的國家。」是我的論述所奠基的一個重要且唯一的客觀事實。
有幾個討論元素必須先釐清,才能發展出我的論述:首先是,「台灣是否是為一個國家?」的議題,依照國際法對現代國家組成的定義要素來看,台灣當然無庸置疑是一個國家,而且,跟中國在統治關係上,一點關係都沒有。舉個簡單的例子:在台灣的公民,不用向中國政府納稅,而中國的公民,當然也沒義務要納稅給台灣。
這個議題成立之後,再進一步要面對的議題就是:「台灣跟中國是否是互為敵對的國家?」有「一個現存事實」跟「一個歷史事實」可以做個說明,「一個現存事實」就是:台灣與中國之間,仍然存在軍事武器發展越演越烈的趨勢,特別是,中國對台的戰術導彈數目一直在不斷的攀升中。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還要說這兩國之間目前是和平的狀態,說這種話的的人不是瞎子就是白痴或騙子。
記得古巴危機吧!這件事當時差點引發了蘇聯跟美國的對幹;只不過,當時的古巴究竟有多少核子飛彈對準美國呢?據我所查到的資訊顯示,答案是16~32顆左右。當然,核子武器的威力不是一般飛彈可比的,不過,中國目前對台的飛彈已達1328枚,對於只可稱之為彈丸之地的台灣,這1328顆的戰術導彈所能造成的毀滅破壞力,也不至於會低到哪裡去吧!古巴危機就是我提到的「一個歷史事實」。
就連美國這樣的霸權國家,也無法忍受有飛彈對準她的狀況;有誰會認為美國跟古巴是友好的國家呢?
過去在談到經濟問題時,所有的批評都在於:「台灣因為採取戒急用忍的政策,使得台灣的企業在中國開放的過程中,喪失了搶頭香的機先。」但是,在這些批評中,卻完全看不到批評者面對「雙方為敵國」這樣事實有什麼看法。
現在提出的三通、放寬赴中國投資企業限制、開放中資來台投資房地產、中國觀光客來台或所謂的「兩岸共同市場」都必須面對一個問題:我們是幫了自己,還是幫了敵國?我們幫了資本家,還是幫了台灣?
「三通」基本上,就是縮減了兩國交通的地理距離、降低了企業成本的耗損、節省了交通時間,這將拉近了雙方的空間跟時間的距離,也將使得雙方的交流更為緊密。我想,這對長往來兩國的旅行者及貿易商,絕對是樂見成功的一件事。這為我剛提到的後面的任何一件事都架好了通路。
其實,在放寬赴中國投資企業限制之前,該過去的產業也都早已過去了,只剩下高科技產業還有限制,這種戰略型產業的移植,對台灣社會產生的壓力有兩種:一是技術移轉,讓敵國的工業技術進步,更加深他們威脅台灣的能力;二是資本外移,高科技的產業,基本上也是資本密集的產業,在中國設廠,不僅必須與中國的企業合作,同時資金也得進入中國。加上中國外匯的管制與稅賦的調整,使得在中國設廠的動作同時也在幫中國政府厚植國力。相反的,企業匯回台灣的資金反而顯得相當有限。
不談高科技,就連一般的中小企業也是如此,把技術帶進中國,讓中國人學會了再用來打擊台商;農產品的例子更是鮮明,把栽作技術帶到中國,自己建立商業上的敵人,反而造成台灣農民在海外市場的重大損失,有些甚至連發光發亮的品牌都被中國人搶先註冊了。
至於吸引中資來台投資房地產,更是匪夷所思的策略。台灣的確需要引進外資來活絡經濟,但是引進敵國企業的資金是否妥當,就應該要三思而後行。而這樣的資金還要用在房地產的投資上;建商賺錢並不代表一般民眾的所得會提高,特別是房地產也不一定與建設有關係。現在可觀察的就是,台北市辦公大樓最近的租售價都開始升高;當廠辦或住家的價值轉變成了投資炒作的商品,這樣祇會使得一般民眾更買不起房子而已。而在中資金融遊戲與台灣土地發生關係後,台灣金融自由,資金可自由進出,但是到了中國,資金卻只進不出,消長立見。
中國觀光客來台,當然對台灣內在市場與交通旅遊觀光業,有著經濟上某種程度的助益。只不過,台灣的衛生環境與檢疫工作也必須加強戒備,因為這幾年的流行性疾病,有部分也來自中國,舉例來說SARS與禽流感都是。
訂閱:
文章 (Atom)